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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為什麼

決定在17歲生日的隔天開始寫部落格

決定在喜歡她的第204天開始當部落客

沒打算也沒時間把它弄得有聲有色

我不會在乎所謂的人氣

認識我的人不捧場也好  不認識我的人沒興趣也罷

重要的是  在這亦私亦公的網路空間

嘗試面對自己的感情  面對最深處的內心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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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雪夜的盡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